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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经常打我,今年元月份他再打我,我向他提出离婚,他不离,扬言说如果我要离婚的话就用流酸泼我。今年五月我上网认识了一男人,我跟他聊得来,他也很同情我,我经常打电话给他。有-次被我老公看见了,他把我打得耳膜穿孔,住院做了修补手术。我能告他伤害罪吗?他手上有我打电话的淸单,那算做出轨证据吗?我跟那个人只是聊天,沒有见过面。我算是有过错的一方吗?他经常出去嫖娼,但我沒有证据,92年他去嫖娼被派出所抓住,还罚款3仟元。96年到04年他在外地工作,常期跟-个女有爱昧关系,还带回老家去。他父亲来南宁告诉我的。在离婚时我能提岀他有过错吗?我向他提出离婚,我能告他伤害罪吗?那算做出轨证据吗?在离婚时我能提岀他有过错吗?

离婚 2019-02-17 10: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有婚外情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有婚外情行为的一方是过错方,但是法律上婚外情的认定会比常人理解的严格,需要律师根据您的证据材料综合判断。另外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在抚养权和财产分配中对有婚外情行为一方不分或者少分,但是根据过错情形,实际判决中对非过错方会有一些照顾,非过错方也可以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赔偿。
  • 在离婚诉讼中,提供对方存在婚外情的直接证据是非常困难的,极易侵犯他人隐私权,造成证据的无效。在诉讼中,提供的证据大部分是间接证据,彼此很难形成证据链,因此,法院对婚外情的认可度并不是很高。
    所以,与其花时间和精力收集婚外情的证据,不如多花时间收集共同财产的证据,在分割财产的时候避免出现被坑的结果。
  • 如果他本人对出轨承认,你可以通过录音的方式固定该证据,孩子如果能够正确表达可以作为证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但是要体现照顾女方的理念,也就是说,女方可以分得一半以上,另外,有证据证明男方与她人同居的,女方可以依法主张男方赔偿,可以考虑在分割财产时折抵,但是能否达到“净身出户”?我们不能断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 婚内出轨的人并不少,在婚姻关系中很多人不甘寂寞而向外发展的时候,势必会给婚姻中的一方带来很大的伤害,受害者在发现对方有出轨行为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样处理双方关系,那么,婚姻关系一方出轨是否属于婚姻过错?婚姻关系一方出轨是否属于婚姻过错
    如果只是偶尔出轨并不能构成过错方,除非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同居才构成过错方。婚姻法并没有说对出轨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还是以均分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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