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朋友交通事故,脑部十级伤残,双脚当时装有钢板没办法伤残鉴定,就先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了脑部的伤残损失,现在脚上的鉴定结果出来了,双腿都是十级伤残,到法院起诉还能获赔多少?怎么计算的?

刑事辩护 2018-12-19 03: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 十级伤残:
    1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a)神经功能障碍,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外伤性癫痫,药物能够控制,但遗留脑电图中度以上改变;
    c) 轻度失语或构音障碍;
    d) 单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
    e) 轻度不自主运动或共济失调;
    f) 斜视、复视、视错觉、眼球震颤等视觉障碍;
    g) 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分离性缺失;
    h) 一肢体完全性感觉缺失
    i) 节段性完全性感觉缺失;
    j) 影响阴茎勃起功能。
    2 头面部损伤致:
    a) 一眼低视力1级;
    b) 一侧眼睑下垂或畸形;
    c) 一眼视野中度缺损(直径小于60°);
    d) 泪小管损伤,遗留溢泪症状;
    e) 眼内异物存留;
    f) 外伤性白内障;
    g) 外伤性脑脊液鼻漏或耳漏;
    h) 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
    i)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j) 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轻度张口受限;
    k) 舌尖部分缺失(或畸形);
    l) 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或双耳中度听觉障碍;
    m) 一侧耳廓缺失(或畸形)10%以上;
    n) 鼻尖缺失(或畸形);
    o) 面部瘢痕形成,面积6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10cm以上;
    p) 面部细小瘢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15cm2以上;
    q) 头皮无毛发40cm2以上;
    r) 颅骨缺损4cm2以上,遗留神经系统轻度症状和体征;或颅骨缺损6cm2以上,无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s) 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8立方厘米以上。
    3 脊柱损伤致:
    a) 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台,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胸椎畸形愈合,轻度影响呼吸功能;
    c) 胸椎或腰椎一椎体三分之一以上压缩性骨折。
    4 颈部损伤致:
    a) 瘢痕形成,颈部活动度丧失10%以上;
    b) 轻度影响呼吸和吞咽功能;
    c) 颈前三角区瘢痕面积20cm2以上。
    5 胸部损伤致:
    a) 女性一侧乳房部分缺失(或畸形);
    b) 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
    c) 肺破裂修补;
    d) 胸膜粘连或胸廓畸形。
    6 腹部损伤致:
    a) 胃、肠、消化腺等破裂修补;
    b) 胆囊破裂修补;
    c) 肠系膜损伤修补;
    d) 脾破裂修补;
    e) 肾破裂修补或肾功能轻度障碍;
    f) 膈肌破裂修补。
    7 盆部损伤致:
    a) 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b) 骨盆畸形愈合;
    c) 一侧卵巢缺失或完全萎缩;
    d) 一侧输卵管缺失或闭锁;
    e) 子宫破裂修补;
    f) 一侧输尿管严重狭窄;
    g) 膀胱破裂修补;
    h) 尿道轻度狭窄;
    i) 直肠、肛门损伤,瘢痕形成,排便功能障碍。
    8 会阴部损伤致:
    a) 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25%以上;
    b) 阴茎包皮损伤,瘢痕形成,影响功能;
    c) 一侧输精管缺失(或闭锁);
    d) 一侧睾丸缺失或完全萎缩;
    e) 阴囊损伤,瘢痕形成50%以上。
    9 外阴、阴道损伤致阴道狭窄,影响功能。
    10 肢体损伤致:
    a) 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5%以上;
    b) 双手感觉缺失25%以上;
    c) 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丧失50以上;
    d) 一足足弓结构破坏1/3以上;
    e) 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20%以上;
    f) 双上肢长度相差4cm以上;
    g) 双下肢长度相差2cm以上;
    h) 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线性骨折;
    i) 一肢丧失功能10%以上。
    11 皮肤损伤致瘫痕形成达体表面积4%以上。
  •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盘锦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