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仲裁裁决书仲裁员的名字是打印的并且有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这样的裁决书违反法定程序吗书违反法定程序吗?

仲裁 2018-07-06 15: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请劳动仲裁的证据范围有哪些?


    1、可以用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


    3、银行工资账单、工资条


    4、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的暂住证、工牌、工作服工作证等


    5、考勤记录、入职表、派工单


    6、工友同时的证人证言

    在职期间还可以通过拍摄工作照、与用人单位交涉录音(录音应注意明确双方身份,如“张三经理,我李四在光明公司工作了三年……”)和以办信用卡或申请廉租房为由请单位给你出工作证明等来为自己取证。


  • 1、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
    2、公司是否有关的奖惩制度,如果奖惩制度有规定,并且公司将这些制度已经告知你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利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果没有奖惩制度,或者没有将该制度告知你,那公司的行为就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你的工资报酬,包括提成。
    3、你向公司提出了书面的辞职申请,公司没有批准但是没有及时的通知你,致使你没有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存在过错,应该有公司承担责任。
    4、你可与公司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应在45日内结案,经批准可延长15日,即最长60日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