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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女方的哥哥,我们是甘肃陇南的!我妹妹与前夫是08年5月份结婚的,到今年已经有6年了,今年11月12日,因他暴打我妹妹他们去民政居办理了离婚协议。(这个事之前已经发生很多事情,第一,因为我妹妹生了两个女儿,她婆婆就一直找事,还有就是她前夫前年查出了糖尿病,不能再要孩子,所以一直吵架)。才导致这次离婚。听我妹妹打她还有离婚的理由是嫌不做家务,真是很可气。两个孩子我妹妹都没有带,他们家就给我妹妹两万元,没有带孩子原因,是因为她现在没有地方住,没有工作,只能借住在她朋友家里。我主要是想问一下,如果我妹妹她起诉,关于财产分配问题,是不是能分些,我妹妹前夫他们家就一个儿子,所有的钱都是他爸妈手里,只是有一套门脸门是在前夫名下!也是结婚后的财产!市值30W,存款他们俩自己没有!像这种情况,如果去法院起诉,能不能有财产分配的权利!

离婚 2018-12-18 09: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孩子但是没结婚又不想在一起想离婚的话,财产应当按如下方式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
    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 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确定抚养费要根据一方的收放情况,当地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来确定。
  • 离婚后不付抚养费的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田某要求谭某支付女儿抚养费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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