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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和我父母住在一起,可我老公经常喝酒闹事,砸烂家里的东西。03年因喝酒对我进行殴打,我父亲出来劝阻甚至对我老父亲进行殴打。当时我们报了110在警察的指责下才离开家里至此两年多我们没有来往,在这期间对孩子没有付出一点生活费。后在大家的劝说下两人和好。时至今日还是经常喝酒闹事,对我母亲百般辱骂,自己搬出去几次。但总应为其发誓改过而看在孩子面上将其原谅。昨天又因喝酒两人发生口交,把家里电视及其它东西砸烂,把我头部打破。后在他的兄弟和朋友的推拉下才离开。当时我们也报了110,可是没来。今天早上他又来家里我们没开门,后打电话给他叔叔,告诉我们他不再闹事把门开开。一进门就说找人说理,当时我给他的家人打电话,后只来了他婶婶。在我跟他婶婶说事情的经过时,自己那杯子降自己头打破,又拿刀片降手腕割破。说是死给我看让我后悔。后在他家人的陪同下出去包扎。至此离开这个家里。因我们家是外地的,现在我想提出离婚。不知该如何做。现在我们有一套楼房按揭刚两年是五年的贷款。他是跑货车的,有一辆货车。有一部分借款,小孩今年17,一直有我父母操心。小孩我要,进来我们单位响应国家号召关闭破产,应该会有一定补偿,不知这笔钱会不会算夫妻财产

离婚 2019-01-02 13: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其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夫妻共同债务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赔偿,法院一般会判决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
    然后,如果有孩子,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由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以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未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 你好:
    一、离婚案件分为两种形式:
    (1)、若双方能够对全部事项协商一致,可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应当起草严谨、完整,避免因起草不当,造成日后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诉讼;
    (2)、若双方对某一项事宜未协商一致,只能通过诉讼离婚。
    二、关于财产方面: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的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随母亲;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以将来对孩子医疗、教育、健康成长的原则来综合认定;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主要取决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实践中有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技巧,可以面谈。
    四、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为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的较多。
    五、不抚养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抚养费,而免除将来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额支出。
    六、另外,离婚案件还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承担、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承担、婚姻过错赔偿、一次性经济帮助等法律问题。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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