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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承接刷钻?刷信誉?从业三年?业内信誉第一。现公司招收大量网上兼职为名,诈骗钱财,要求买3000元的网络产品返利,但买完东西后不予退款,也没有收到货物

消费者维权 2018-12-26 20:1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网购被骗钱超过3000元就涉嫌诈骗罪,网络诈骗者应当按照诈骗数额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遇到网络诈骗,可拨打全国统一报警电话110进行举报,或者向网络违法犯罪QQ举报邮箱地址是(jubao114@qq.com)进行举报维权追回您的财物。目前网络诈骗手段主要有四种:一是不法分子通过电子邮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别是冒充银行,以系统升级等名义诱骗不知情的用户点击进入假网站,并要求他们同时输入自己的账号、网上银行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
    如果客户粗心上当,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骗取的账号和密码窃取客户资金。二是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聊天,以网友的身份低价兜售网络游戏装备、数字卡等商品,诱骗用户登录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网站地址,输入银行账号、登录密码和支付密码。
    三是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欢下载、打开一些来路不明的程序、游戏、邮件等不良上网习惯,有可能通过这些程序、邮件等将木马病毒置入客户的计算机内,一旦客户利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窃取。
    四是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怕麻烦而将密码设置得过于简单的心理,
  •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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