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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公司在2014年才向我支付了社会保险费。我能要求公司为前七年补足社会保险吗?我这样做有政策依据吗?

劳动纠纷 2022-03-29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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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7年到现公司工作公司在2014年才给我缴社保费、请问我能向公司要求补交前七年的社保吗?我这样做有政策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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