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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邀请我的朋友去餐馆喝酒。喝过酒后,我又去我家喝了几杯,然后又去另一个朋友家喝了一杯。在路上,我的朋友被他的朋友送回家。他在门口从楼梯上摔下来,摔断了右腿。我想问我是否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22-03-30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一起喝酒的对死者有劝酒的行为,会被判定有过错,需要承担责任;
    2、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却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从而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也都是要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进行赔偿
  • 一起喝酒的人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他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也就是说要看他是否有过错。一般来说,劝酒者在这几种情况下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等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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