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划两个学生在教室因充电器发生冲突。起因:一个寄宿生,一个走读生,走读生的手机充电器插在教室的插座上,寄宿生把走读生的充电器拿下来,把自己的好记星插上,走读生一看,把放在凳子上的好记星踹下来,结果两人发生冲突。走读生跳起脚一拳打在寄宿生的头上,寄宿生一拳打在走读生的肩上,走读生拿起板凳打寄宿生,被同学拉开,结果寄宿生脑震荡,走读生大母手指错位。请问责任怎样分?学校有没有责任?

损害赔偿 2018-12-24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车险赔偿和工伤赔偿没有冲突,可以各办各的,一般先处理交通事故. 但在认定伤残等级时,由于各有各的标准,二者有些小的差异。首先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在赔偿方面有些费用如医药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残疾器具辅助费,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交通费如果肇事方赔了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或单位赔偿。
    除了以上费用,其他费用都可以要求双方(肇事方,公司)分别赔偿【简称“双重赔偿”】,如果和单位解除合同 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各地赔偿标准不一样,建议打12333劳动咨询热线或直接去劳动局询问,你就清楚怎么算了。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酒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