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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欠了几个月的管理费和水电费,欠了一个月的租金,最后搬走了。电话被取消了。押金不足以抵销。我现在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2-04-01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首先要求租客根据实际清缴水电费用,若承租人不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未补足的话,则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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