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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法院判决的,男方是安徽的,女方是四川的,孩子扶养权归女方,现在转孩子户口,户口在男方,需要经过男方同意,才可以转走吗?需要男方的户口本吗?离婚是法院判决的,孩子扶养权归女方,现在转孩子户口,户口在男方,才可以转走吗?需要男方的户口本吗?

离婚 2019-03-05 04: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男方不能起诉离婚,因此小孩的监护权和户口问题也就不存在了。
  •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你好,孩子还处于哺乳期,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十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关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平均分配为原则。
  • 按照有关规章规定,离婚后的夫妻可以分户,即把原来的户口本分成两个离异后的夫妻各自新办一本户口本,或一方迁出另办一本户口本。只要女方持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即可。
    派出所就会为女方办理分户手续,颁发一本新的以女方为户主的《户口本》,原《户口本》如果作废,则同时为男方办理一本新的《户口本》,如果不作废就在原《户口本》上女方一页上加盖“已迁出”字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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