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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碰到一个问题,想请大家帮忙解答下,谢谢!我2016年3月就职于一家公司,一直到2017年9月份,该公司将我辞退了,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与我办理用工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该公司于2016年底将公司整体搬迁到经开区新址办公,但该公司搬迁后将原公司注销了,2017年6月又重新更换了公司名称和法人,我现在通过劳动仲裁维权现在仲裁结果下来了说我只在该公司工作了3个月,,但是我不服,请问我该如何维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材料?但该公司搬迁后将原公司注销了,请问我该如何维权,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材料?

仲裁 2019-05-20 20: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与仲裁事项有关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变更后的地址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的话,以此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比较难得到支持的,不过也不是必然的,若是走法律途径的话,要看具体情况和双方的证据。
      如果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经过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程序,协商程序走完后,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 你好!若公司调动你的工作岗位双方达不成一致协议,后不提供劳动条件给你,你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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