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们家拆迁,爸妈离婚时候判了一个房间给爸爸,我们都跟随妈妈,但是老爸违约给抚养费,经过私下协议把一间房子补偿给妈妈,离婚后他在外面赌博欠债,拆迁了,房屋补偿的拆迁款给法院冻结了,这个合法吗

离婚 2018-12-19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那么,公房承租人怎么分配房屋拆迁款呢?   
    (一)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 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取得拆迁补偿款。   在存在公房租赁关系的公房拆迁中,拆迁补偿款归承租人所有,这一点十分明确。如果公房承租人在获得拆迁补偿后死亡的,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其个人财产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的继承规则分配给其继承人。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发生变更之后,则拆迁补偿款为变更后的公房承租人的个人财产,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没有任何的请求权。如果拆迁补偿发生在公房承租人死亡之后,承租人变更之前,则该拆迁补偿款归系争公房的事实上的承租人所有,原公房承租人的其他继承人对此亦没有任何的请求权。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可以酌情多分:   
    1、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   
    2、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   
    3、对公房内居住的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 属于本市两处以上公房承租人的,其对各处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均有权主张分割。
  •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拆迁分的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目前在对公民私有房屋拆迁时,拆迁部门会对被拆迁房给予现金形式或房产形式进行补偿,但补偿的房产可能会超出原房屋面积,因此应注意的是:
    (1)如果超出面积是对原住房的等值补偿,则该安置房完全是原房主的个人财产,如果超出面积要求的原房主购买,而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不能全部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视为双方对一方婚前房屋以共同财产使之增值,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一方,在拆迁安置的产权证上写上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这个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是婚前个人承租的公房,婚后获得的拆迁安置承租人的房产和补偿款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同居关系期间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同居期间,一方购买房屋,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无权分割。如同居期间,双方各投资一部分共同买房,解除同居关系时应按出资比例或约定分割该房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