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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朋友甲请我和朋友前几日,朋友甲请我和朋友乙去喝酒,喝差不多时,因朋友打电话找我有事我便去了朋友丙那里。在丙那里我也喝了酒!之后朋友甲和朋友乙两人去了ktv。朋友乙请客!打电话和微信硬是把我和丙叫过去唱歌喝酒!ktv间甲乙我三人又喝了酒!在回家的路上,乙和丙在前面走,我和甲在后走相互距离大概100米,在路上甲和一帮小混混发声口角,我和甲被打!甲右小腿被打断,我右侧第四肋骨骨折,轻型颅脑损伤!对方两人也被赶过来的朋友乙,丙(丙没有动手)和甲打伤在医院住院!但伤情不重!朋友乙也报了警!打斗中我因喝酒过多被对方用凶器打倒在地没有还手!请问我在这次打架事中需要付怎么样的刑事责任??还有现在朋友甲的家人现在要我和乙,丙三人来承担甲的医疗费用问题!请问我应该付吗?!应该付什么样的责任?

刑事辩护 2018-12-26 20: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喝酒打架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依具体情况而定,理论上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可以的,取保候审一般都是在批捕前进行。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条件如下: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如果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保证金的多少由决定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 1、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被行政拘留、罚款;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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