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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2000年10月,借款人借了10万元,借据上有担保人签字,借款人两年没还钱,担保人负责还钱吗?

抵押担保 2022-04-03 2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或者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就应当按照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 依据你们合同约定处理
  • 债务中的担保人需要承担两种担保责任,包括一般担保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由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为一般担保。
    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应当保证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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