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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老公工资钱都没有放一起的可是他就想从我这要到钱,我没拿过他的钱,平时都自己花钱买东西还养孩子。13年结婚,去年10月才上点班工资才两三千多,基本家里花花自己花花,老公现在说我爸爸给我的钱有几万可是我也给过他一部分然后自己娘家人情自己花家里花都我这的钱,他不甘心。假如他提出分割这些钱成立吗?他的高工资除了家里孩子花都给他家里买房子了房子写他父母的名字的!那如果要分割是不是还要分割他这部分钱?我也不想要他的钱,我自己身体不好只要他不想想掏我的就可以!平时都自己花钱买东西还养孩子。假如他提出分割这些钱成立吗?是不是还要分割他这部分钱?

离婚 2019-03-11 2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如房产是你父母登记结婚之后购买的,虽然只有你父亲的名字,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母亲有权要求分割,一般为均分; 第
    二、鉴于你及你妹妹尚未独立生活,可要求你父亲承担一部分的抚养费,直至你们独立生活; 第
    三、如无法协议离婚的,你母亲可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 有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直接确认房屋所有权,因为房屋的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未进行权属登记的,是不具备所引起的。
    《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般来说,根据当事人是否有固定收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
    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3、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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