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几个哥们在一起喝酒,然后一个哥们骑摩托来,酒喝多以后,我们又送这个哥们回去他家,他又把摩托车借给我们,是我另外一个朋友骑,我没骑,现在这个朋友出交通事故了,撞了私家车,现在这朋友和摩托车主商量,把责任推给我,说是我借的摩托车。我有责任吗?他又把摩托车借给我们,现在这朋友和摩托车主商量,说是我借的摩托车。我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 2019-02-08 02:2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共同饮酒者之间不形成损害赔偿关系,共同饮酒者对因共同饮酒后发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损害的共饮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是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共同饮酒行为已经明显致某一饮酒人处于不省人事的严重醉酒状态时,共同饮酒者应当预见到其共同饮酒行为已致使他人处于一种特定的危险状态,此时共同饮酒者应当负有将该醉酒人安全护送回家或及时送医的特定义务。
    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该义务,就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是否有责任要视具体情况而论,一般有两种不同的情况,第一种是一起喝酒的人竭力劝阻无效执意要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的,一起喝酒的人无责任;第二种是同桌喝酒的人明知酒后驾车是违法的,但不劝阻或纵容酒驾醉驾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连带责任。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以下情形有车主负责: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辆剐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
    8、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9、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在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10、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他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11、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齐齐哈尔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