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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时生了个孩子,把房子给了对方。这辆车是给我的。离婚时,孩子的赡养费是800元,但对方总是给500元。我最近几个月没给过。当时,双方同意由双方承担孩子的学费和医疗费用。但现在对方什么都不在乎。我可以告你回家吗

离婚 2022-04-05 0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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