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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准备离婚,可女方坚持不肯把户口迁走,这样可以吗?会不会影响我再婚谢谢

离婚 2019-02-09 19: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注:
    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
    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 女方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 1 .女方只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双方没有房产就无权要求分割。
    2.户口问题根据公安局户籍管理解决。
    3.孩子可以由一方抚养,因孩子年满十周岁,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但女方无权要求男方对自己进行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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