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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有一女儿在前夫那,女儿的出生证明丢了,要补办,要用我的离婚证,可我在婚时,办结婚证,离婚证就收回了,现在怎么办?有一女儿在前夫那,女儿的出生证明丢了,要补办,要用我的离婚证,可我在婚时,办结婚证,离婚证就收回了

离婚 2019-03-08 08: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结婚证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结婚证明。离婚,可以去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应当提供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被告身份信息、结婚证等材料。第一次起诉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不离的可能性较大。
    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们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或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法院判决不离的,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条件下,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
  •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当前都没有与任何第三者领了结婚证。那么他们在一起就不算重婚。
    如果同居男女双方,其中有一方与第三者事实在婚姻登记机关领了结婚证。那么当事的双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
    不仅仅是道德问题,是违法行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二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1、不管你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还是到法院起诉离婚:都必须有结婚证。区别只是: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是双方同时到场、带去2人的2本结婚证。到法院起诉离婚时,由一方起诉、带一本结婚证+离婚起诉状+起诉的原告的身份证就行了。
    2、结婚证丢失:可以补办。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从单位或村委会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档案,调出档案后就可以按婚姻登记档案补办结婚证。如果民政局的婚姻档案转到了档案馆,应先到当地档案馆查阅档案、复印盖章证明与原件一致后再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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