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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下,离婚的父亲欠债,讨债人到我母亲的家中,我在家中与他们争吵,如果发生冲突,给他们打伤,我需要承担责任吗?父亲与母亲离婚后的债务,房屋是母亲的

离婚 2019-01-07 07: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 讨债技巧:
    1、通过去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2、派公司员工去欠债的公司“上班”,不给钱不走人;
    3、现在社会上有“要债公司”,委托他们去要。
    讨债难已成为共识。上法庭很难解决,就说没钱也没办法,并且还涉及到许多证据、程序问题。
    其实讨债有“三字经”:一磨二挤三黑。
    磨,需要功夫。常去,并带着笑脸。绝不是死缠烂打,要油滑一些,灵活一些。
    挤,针对一般的小公司欠债,可以让对方分期偿还,并且许诺给办事人一点甜头。
    黑,针对不同情况,要敢于放黑话,找出对方的弱点,让他产生恐惧感。不过,这是对那些确实有钱而不讲义气的对象而言,轻易不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负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由此可以看出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属于法定的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承担偿还义务,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各自的承担比例,但需要指出的是此处的协议清偿和判决承担只对夫妻之间产生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换言之债务人起诉要求偿债义务,仍然要按照共同债务处理,夫妻中实际承担还款义务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协议或法院判决分担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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