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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出轨,女方有男方跟情人的聊天记录,亲密照片,但没有同居证据,法院会怎么判决

离婚 2019-03-29 14: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关于男方出轨的证据:最好的是他自己承认(最好是有承认和xxx有婚外情的保证书或保证以后不再犯与妻子好好生活、否则女方有权离婚等的书面材料作为证据,也可以是谈论此事时的暗中录音),或者是其他知情人的证言,拍摄的相关照片、录像等都可以。
      
    (二)关于男方经教育、女方给过其机会他却不思悔改的证据:可以是男方在第一次出轨给女方写的保证书或是向家人的保证书、在写保证书后再出轨的证据,也可以是男方自己承认不想改的录音等。
      以上就是关于婚姻生活中男方出轨离婚证据提供的相关法律知识,若情况发生,作为受害者一方应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应得利益,若有其他问题,可来找法网咨询专业律师。
  • 女方出轨男方提出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1)如果是协议离婚,就不用那么麻烦了,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就行了。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或者不同意精神赔偿及其他事项,那男方就只有采取起诉离婚了,起诉离婚首先必须了解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以达到第一次起诉就能尽快判决离婚的目的。
      
    (2)法院判决理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出轨为理由要求离婚的,如果是与人通奸或同居、且经教育拒不悔改的,才能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依据、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4)所以男方想以女方出轨为理由请求离婚,收集证据时就必须收集两方面的证据:一是女方出轨的证据,二是女方出轨、且经教育拒不悔改。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一般情况下确实只适用于合法的双方当事人,但是,《婚姻法》关系到千家万户,立法的初衷之一就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妇女权益。《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是为了照顾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特殊情况,保护胎儿,婴儿的健康,维护妇女的身心健康而设立的。
    不能仅仅因为没有进行登记,就忽视这一重要的立法本意。  在怀孕这个特殊期间,一方面胎儿或婴儿正处在发育阶段,正需要父母的合力抚育;另一方面妇女也需要身心的健康,不说是男方全心全意的照顾,至少是不能有额外的不良干扰。
    如果此时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的请求,对妇女的精神刺激过重,既影响妇女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保护胎儿或婴儿,其造成的不良后果不亚于合法婚姻关系中的男方提出离婚请求时怀孕的女方,当初设置这一条时就已经是充分考虑了,女方是否会存在过错,存在怎样的过错,换句话说,只要将合法的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利益和妇女以及胎儿或婴儿的健康相比较,就能够得出应该侧重保护哪一方。
  • 关于非法同居的证据,比如:照片等,只要客观的证明其非法同居的事实,就可以起诉,.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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