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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老公14在有人担保的情况下向朋友借了12万七千五,15年的五月因出事在看守所呆了七个半月,花了亲朋好友凑到的九十几万在16年尾放回来了,16年开始赚钱还他之前所欠的债,当事人在去年12月份把我们起诉到法庭,后将房产查封,现在六个月到了法院要强制执行,让我搬出去,拍卖,房子总价在一百万以内,房子的名字是我自己的,但是婚后房产,开庭的时候因老公在外地打工我去的,知道现在我才知道房子被查封六个月了,老公刻意隐瞒我,现在我想极力还钱,当事人让我一次先拿二十,利息为十万,二分利,如果法院的七天限制我拿不出二十万,而我又拒绝搬走,会怎么样,还有是老公借的钱,后来老公出事他找到我非让我签字,当时由于害怕就签了,所以当事人就把我也告了,现在当事人非让法院强制执行我搬走,要不就拿二十万,如果我只能借到五万,剩下的我在努力还给人家,当事人不愿意法院会强制执行把我敢走吗?求求律师我该怎么做,我想极力还钱,现在当事人非让法院强制执行我搬走,当事人不愿意法院会强制执行把我敢走吗?

案件执行 2019-05-23 00:0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1、法律对什么时候开庭没有规定,但对什么时候审结有规定;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3、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第一,抵押权人作为原告主张自己的债权的,需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
      第二,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起诉状、证据、身份证复印件,并缴纳诉讼费。
      第三,原告就其诉讼请求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据,证据需要经过法庭质证。
      第四,法院立案后会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送法当事人,
      第
    五、开庭审理,依法审查诉讼材料并作出判决。
    《担保法》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物权法》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签了担保合同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呢?下面由华律网的编辑为您介绍。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无过错的不承担担保责任。《物权法》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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