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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几年了之间有个孩子两岁了,可是没有结婚证,最近他在外面又找了一个女的,要和我分开,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可以告他吗?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几年了之间有个孩子两岁了,可是没有结婚证,要和我分开,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他赔偿吗?可以告他吗?

离婚 2019-02-14 08: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 没有领结婚证结婚的,属于违法同居,不受婚姻法的保护。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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