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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人,嫁到安徽,现在要办结婚证了,需要开个未婚证明,请问我可以委托我外婆帮我去开这个证明吗?还是必须本人自己去办理?现在要办结婚证了,需要开个未婚证明,请问我可以委托我外婆帮我去开这个证明吗?还是必须本人自己去办理?

离婚 2019-03-19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结婚证带着夫妻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到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需要签的东西不多,首先要婚检填一张婚检表格很简单的按照上面提示的填写就行了,无非就是写姓名、家庭住址什么的。接下来要填一份结婚申请表这个也不难只是填的东西比较多一点,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什么的,不过填的时候要注意有几项是要填对方的资料的,总之看仔细填好就是了。
  •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 办结婚证的程序: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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