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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文律师!我原籍是武汉金口,婚后户口随夫签至湖北崇阳县,现离婚牵回原籍,村委会同意接收,金口派出所不同意,怎么办?谢谢解答我原籍是武汉金口,婚后户口随夫签至湖北崇阳县,现离婚牵回原籍,村委会同意接收,金口派出所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 2019-05-16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与户籍没有关系,迁不迁回自己决定,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迁回原籍。
      
    一、离婚后女方户口、离婚后户口怎么办、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
      
    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
      
    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办证大厅,填一张户口迁移证,然后把要迁的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
    3、带着户口迁移证去将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 你好,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有协议依协议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之后户口迁回村里,仍然是村集体组织的一员,而土地是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一个重要要素,成员理应获得相应权利。  所以出现离婚妇女户口迁回原籍,不给平等的待遇,一般建议通过协商解决。
    实在不行可以通过举报(上级机关,如镇、县解决)、诉讼(起诉到法院)解决。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和地位平等都有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对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也专门制定了许多政策,但是部分村仍以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由,以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决议、村委会决定或村规民约的形式,侵害甚至剥夺作为少数人的农嫁女、离婚妇女、大龄女性的土地权益。
    这严重违反了宪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保障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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