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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斗中用手机伤人是凶器吗?

损害赔偿 2023-01-03 10: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要看被告的主观故意还有结果确定

  • 1.界定凶器,应从以下两种情况考虑:一是国家管制类器械,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二是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如果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携带,就应认定为凶器。
    2.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器械本身没有反映出违法性,但实施犯罪的意图反映了其凶器的本性。如果行为人携带其他器械的目的不是为了实施犯罪,也实际并未显示或使用,就不应认定为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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