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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房子租给别人,签了一年的合同,租金是按季度支付的,押金是一个月的租金,合同履行或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后,退还押金,合同中还写着,如果任何一方想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现在对方没有按季度支付租金,所以支付了一个月,她现在告诉我,她下个月要退还租金,她违约了吗?押金应该退还给她吗?

合同纠纷 2022-04-15 00: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来进行确定。承租人逾期不交房租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基于所有权,当然可以要求承租人搬出(返还财产)
  • 根据合同约定,若对方构成违约,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的房屋租金、房屋押金以及相关管理费用,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可以并要求赔偿。建议与对方协商,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 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到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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