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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5年加入公司。我在2017年初休了产假。产假期间没有工资。该公司于2018年解雇了这些员工。我想问一下,年初没有工资。遣散费是根据近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的。这个平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这是基于我产假结束后几个月正常轮班的平均工资吗?还是用2017年支付的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来计算?

劳动纠纷 2022-04-15 0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 产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或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 员工工资计算要结合自身的基本工资等计算,这与当初跟用人单位就薪酬的约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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