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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夜晚舅舅喝酒后路过别人门口因为不小心碰撞了别人电动车然后发生了口角,后来被对方一直打,直到对方不想打了才停下来。事后有亲戚看不下去找人想去打他,结果没打到反而因为对方的人被狗咬了。对方报警还赔偿了几千块,现在心里很憋屈,明明自己受的伤最多,还没有报警,怎么受伤赔钱的都是自己,求帮助!!!!

刑事辩护 2018-12-23 20:4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被狗咬伤后,如果狗主人拒绝赔偿,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狗的主人赔偿治疗费。除非动物主人能证明是因受害人过错导致动物伤人的,否则饲养人就必须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七十九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四条规定:“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 1.被工厂的狗咬了,明显是侵犯了人身权,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狗作为工厂管理者的私人财产,其对狗有管理义务。由于管理不慎,所饲养的动物造成你损害,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种情况下,狗主人方有一个免责事由,如果你对损害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方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3.在下面两种情形下,对方完全承担责任,没有任何免责事由:第一,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比如没有栓狗链等。第二,该狗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4.本案中你一个月不能上班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误工费,同时可以所受伤害要求对方给予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5.如果本案中你是因为工作原因被狗咬伤,还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
  • 你好,根据《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关于赔偿的范围,可以依据第119条关于“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电动车撞人医疗费赔偿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医疗等医疗人身伤害的费用。
    (1)挂号费:挂号费的次数、科别与审核认定的治疗伤害所就诊的次数、科别一致的挂号费应当赔偿。
    (2)检查费、治疗费等:根据伤疾的需要经治疗医院同意进行的检查、治疗等费用应予赔偿。
    未经治疗医院同意,受害人自行治疗与伤疾无关的费用或自行重复检查所花费的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但确系治疗医院误诊而遗漏的伤疾除外。
    (3)药费:必须确系治疗因伤害人的侵害行为所致伤害的药费。
    需外购药品的,应当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药品的种类、数量应当与处方一致,没有治疗医院开具的处方,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不应计入赔偿范围。
    (4)住院费:受害人根据治疗医院的要求需住院观察、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但治疗单位发出出院通知单后,受害人无正当理由故意延长住院时间而发生的费用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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