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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户口,离婚7年了,想要宅基地,可3年前去批复过,可当时政策是没有宅基地批,现在儿子大了,没有住房,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2-28 04: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家庭财产分配权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2) 照顾无过错方。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3)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4) 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 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 离婚后宅基地如何分割?
    1、分割原则。 基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特点,离婚时,必须首先区分出争议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家庭共有财产,则应先进行分家析产,确定出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份额。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的分割则可以参照城市房产分割的原则进行。
    2、分割方式。由于农村房产与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权相联系,而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以具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身份为前提,因此,农村的房产只能出售给同村的村民,不允许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销售给城市居民。这就决定了离婚分割农村房产的方式一般只有竞价取得和作价补偿两种方式,而不能采取向社会公开拍卖的拍卖分割方式。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宅基地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住宅是人类安生立命之所。离婚时,对财产的关注也离不开房屋。在农村,宅基地就成为离婚分割财产重中之重。
  • 离婚后的户口问题,通常情况下有两种方式,一是:迁回原籍,也就是父母所在地;二是,在现在的户口所在地,单独立户。
    1、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2、回原籍:拿着原籍派出所同意签发的户口准迁表去户籍部门办理准迁证(需要有原籍单位或者村委同意接收的证明和离婚协议书),然后在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现籍分户:户口和前夫分开,单独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户口在法律意义上是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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