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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由于公司搬迁,合同规定了两个地方,如果员工不去,没有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4-17 09: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为公司经营需要调整的要求整体搬迁,造成劳动者在途时间延长、照顾家庭不方便,与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从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拆迁员工补偿在法律上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上并没有详细性的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而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结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 如果合同上明确说明了工作地点但现如今改变了工作地址,那么员工不去的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方违约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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