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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39岁工地工伤,一级伤残。如何跟公司谈赔偿事宜呢?

工伤赔偿 2018-07-12 09: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 1)极重度智能损伤;

    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

    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

    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严重瘢痕畸形,活动功能丧失;

    10)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11)肺功能重度损伤和呼吸困难ⅳ级,需终生依赖机械通气;

    12)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

    13)小肠切除≥

    14)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15)胆道损伤原位肝移植;

    16)全胰切除;

    17)双侧肾切除或孤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18)尘肺ⅲ期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19)其他职业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重度损伤及/或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20)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重度低氧血症[po2<
    5.3 kpa(40 mmhg)];

    21)职业性肺癌伴肺功能重度损伤;

    22)职业性肝血管肉瘤,重度肝功能损害;

    23)肝硬化伴食道静脉破裂出血,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内生肌酐清除率持续< 10 ml/min,或血浆肌酐水平持续>707 }imal/l(8 mg/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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