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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问题:在分期公司贷款3千,分15期还,软件上显示应还数目3890,但该员工通过电话告诉我说要多还1千利息,嘴里还有些威胁口气。有诈骗钱财可能吗?第二个问题:本金为5千,分24期还,利息与本金相比之差1000,算是分期中的高利贷吗?第三个问题:外界帮办理信用卡与在银行申办的信用卡有什么区别

银行 2018-12-24 07: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p2p网贷利率不能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四倍,《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p2p借贷是否属于高利贷的问题,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

  • 1、遭遇网络诈骗,建议进入“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举报或者拨打110以及到当地派出所报警,对方的行为涉嫌诈骗罪;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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