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父亲为人做担保,贷款人跑了好几年了,法院已经下达过好几次传票了,我父亲均未到庭。请问律师,这对我父亲和我家人会有什么影响?如果我们家还不上贷款,法院会怎么处理?

刑事辩护 2018-12-21 10:1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贷款人跑了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方法处理: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当担保人偿还所欠贷款后,向贷款人追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六条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银行与企业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严格地说借款人是借进资金,贷款人是借岀资金,是放款人。总之两者是一种对等关系。
    一般都叫借贷双方,这样看,借款人和贷款人应该是相反的意思。
  • 一般来说,如果借贷人在申请贷款时,因为个人资质较差而无法申请贷款的话,若是能提供一位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担保人来申请担保贷款,也是可以的。在一定程度上来说,担保人也就是充当着“抵押物”的角色,如果借贷人想要获得大额贷款,或是让贷款变得更容易些,那么提供抵押物来申请贷款,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有抵押物的存在,贷款机构对资金的回收也有了一定的保障,借贷人就更便于申请贷款了。
    同理,若是借贷人没有抵押物的话,那么提供一位个人资质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担保人作为第三方担保贷款,也是会增加获贷率的,不过,需要担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贷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则需有义务的承担其还款责任,为此,担保人还需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有关条件才行,具体情况还需以有关贷款机构规定为准。
    若是借贷人没有抵押物的话,那么提供一位个人资质较好、还款能力较强的担保人作为第三方担保贷款,也是会增加获贷率的,不过,需要担保人注意的是,若是借贷人无力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则需有义务的承担其还款责任,为此,担保人还需满足贷款机构规定的有关条件才行,具体情况还需以有关贷款机构规定为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