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他在宾馆和别人吸毒??宾馆登记的他的名字??是容留吧?一共三个人好像是未成年这俩人????而且他的朋友叫他帮忙??朋友被砍定的轻伤??对面一个人轻微伤??派出所说是聚众斗殴??而且他之前有一次聚众斗殴??没判刑???我想知道他的刑期是多少??有没有可能不判??他19岁??很急他在宾馆和别人吸毒??宾馆登记的他的名字??是容留吧?一共三个人好像是未成年这俩人????而且他的朋友叫他帮忙??朋友被砍定的轻伤??对面一个人轻微伤??派出所说是聚众斗殴??而且他之前有一次聚众斗殴

刑事辩护 2019-05-18 01: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2、《上海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对聚众斗殴犯罪量刑时,应当综合考虑聚众斗殴的起因、人数、次数、手段、后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依法确定应当判处的刑罚。
    一、对聚众斗殴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1.聚众斗殴一次,犯罪情节一般,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年至1年6个月。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2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
    (1)多次聚众斗殴;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 每增加上述一项情形或同种情形一次的,增加有期徒刑1年;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3个月;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9个月;每增加一次聚众斗殴,增加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社会影响恶劣的; 2.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 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斗殴的。” 据此,你可根据案情自行判断,或者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
  • 涉嫌聚众斗殴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未成年人聚众斗殴犯罪,聘请律师辩护,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依照《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对于一般参加者,只能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追究行政责任,不能构成聚众斗殴罪主体。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昌都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