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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只在老公老家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合,要离婚,男方要求把五万彩礼全部退还,但是当时在交彩礼的时候我爸妈只收了三万,把两万给了我们,让我们买衣服什么呢,现在男方要求五万必须全部退还,合理吗?而且男方有暴力倾向,在离婚上我会有理据吗结婚时只在老公老家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合,让我们买衣服什么呢

离婚 2019-01-22 23: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据此,你可以对照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离婚诉讼中决定诉讼主张。
  • 关于彩礼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
    (二)》第十条第
    (二)、
    (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夫妻离婚时由于结婚的彩礼债务如何分配?如果是婚前产生的属于个人债务,由男方自己承担,如果是婚后产生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由双方协商来分配。当然不管双方怎么协商,均不影响债权人向夫妻二人主张债权,只是协议不用承担债务的一方在偿还后或超过其应当偿还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针对你的问题,彩礼应当退。其他的实物可以退换,不能退还的,可以折价赔偿其他的钱有据的也可以给他退,最好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等对方起诉去。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以上回复,如还有疑问,可随时来电咨询,请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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