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想问一下,婚前老公家里有套房子是他爸妈付的首付,但是还贷款是我们再还,还有一辆车,也是这样的情况,还贷款的钱是属于我们婚内的共同财产,如果我跟他离婚,这个帐怎么清算但是还贷款是我们再还,还贷款的钱是属于我们婚内的共同财产,这个帐怎么清算

离婚 2019-02-09 10: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第一个房产,属于婚前财产,该房屋归你,但就婚后还贷部分,属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故若离婚,须就还贷部分的一半补偿给女方;第二个房产,婚后购买,属共同财产,无论贷款钱是否你付,均属双方以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双方各半,若离婚,拿房的一方须按房屋价值的一半(扣除贷款)支付给另一方;您太太婚后有无上班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无关。
  •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
    婚前买房
    情形一:一方婚前全额付款买房,房产证上仅署自己的名字。
    不管是根据过去的审判实践,还是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形下,房子都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房子涨价属于自然增值,增值部分归户主个人所有。如果房子用于出租,租金属于投资经营收益,归户主个人所有。但出租行为如果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租金属于两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如果一方婚前全额付款给对方买房,房产证上仅署对方的名,明确赠与对方,那么两人即使离婚,房子也是对方的。
    情形二: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仅署自己名,婚后二人共同按揭。
    新司法解释第十条是这样规定的: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根据新司法解释,离婚时夫妻两人先商量房子的归属,如果仍不能决定,法院可判决房子归户主所有,还没有还清的贷款也属于户主的个人债务。共同还掉的按揭以及按揭增值部分,户主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首次购房最低首付降为2成
    一是降低了银行执行的优惠贷款利率。目前央行执行的“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为
    7.47%,之前银行可执行的最低贷款利率为
    6.3495%,新政出台后,银行可执行的最低贷款利率则降至
    5.229%。
    二是取消了之前对购买第一套房(普通住房),住房若在90平方米以上,最低首付款至少三成的限制。新政实施后,居民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最低只需支付两成的首付款。
    另据介绍,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后,五年期以下(含)由现行的
    4.32%调整为
    4.05%,五年期以上由现行的
    4.86%调整为
    4.59%。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廊坊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