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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4月18日在杨家坪步行街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付了2万的定金,合同写的是6月30日付首付款,我们准备现在付,但是卖家不卖了,还有就是房产证是2个人的名字,当时卖家打了电话咨询了他老婆的,然后才签的合同,他老婆的名字是卖家自己签的,合同上写的是一方违约赔偿成交价的20%,现在我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8-12-22 1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租房后交的定金能抵房租,定金和订金是有区别的。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则要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为合同能够履行而预先支付的合同价款。在履行合同时,订金直接冲抵合同价款。如果合同没有履行,不论是哪一方的责任,订金都要退还给将交付订金的人。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从而明确了开发商对买受人申请办理产权证负有的是协助义务。
    因此,房屋买受人是申办房产证的法定义务人,开发商负有协助的义务。 所以说,办理房产证并不是开发商的必然义务,法律规定开发商在办理房产证时承担的是协助义务。但是,如果购房合同约定,由开发商代为办理房产证, 那么开发商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的话则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刚买的套房 ,房产证没下来,如果是按揭房就不能卖了::
    因为按揭房要卖,是需要经过银行同意的,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转让的。
    这需要与银行沟通,如果把银行沟通了,银行同意转让(卖房)就好办了,就可以再找开发商沟通,将原订购房合同上名更改名字(同时也需要银行更名),这样就方便办理房产证了。
    (这种希望是很小的,也很麻烦的)
    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合同上名字办理房产证的。如果没有在开发商处更变合同名字,就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下后,再进行过户了。这样就会多付过户费用的。
  • 倒塌后的房子,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是有拆迁补偿费的,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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