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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要在福州离婚,但是结婚证不是在福州办的,所以法院说要有福州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证。因为南方在福州有房子的,所以结婚之后一直在福州生活,但是我没有办理暂住证。如果现在要去派出所办理的话他能帮我办理吗?我需要带什么材料吗?现在要在福州离婚,但是我没有办理暂住证。我需要带什么材料吗?

离婚 2019-05-10 00: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婚姻法》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受父母婚姻关系变化的影响。也就是说,自己的父母在婚后,子女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具体如下:
      
    一、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 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的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离婚协议书,打印或手写都可以,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必须亲自书写,不能打印:有些地方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当事人将离婚协议书保存在软盘上一并提交。
    因此,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离婚双方最好能同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1)核实双方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离婚协议纠纷的处理及法律救济途径。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
    (4)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
    ××婚姻登记处”。注销的结婚证退还本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收到离婚证和告知单后,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登记员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如果想要离婚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够就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合意的,则只能够通过诉讼离婚的程序进行,具体是又双方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依照我国法律的有关程序对双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划分以及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依法作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则只能够进行调解而不能判处离婚,等到达到法律规定的期限后在重新起诉。

  •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三、收费标准:好像80块左右(包括照相,红本本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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