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接管了一家商店。我签了合同,付了大部分钱。工作了一个月后,我的生意并不理想。如果我想终止合同,我可以通过支付合同规定的10000元违约金来终止合同吗

合同纠纷 2022-04-21 06: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合同没到期,劳动者想辞职的,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
  • 单方面终止合同违约金的支付是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如果合同未明确规定违约责任,但是合同一方交纳了定金,则交纳定金方违约,对方不退还定金,接受定金方违约,则双倍返还定金
  • 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除下列两个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结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结果劳动者违反该竞业限制约定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