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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我6个月的基本工资和12个月的绩效工资。我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吗?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什么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后如何赔偿?

劳动纠纷 2022-04-21 12: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只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如果是劳动者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有以下规定:
    (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即可解除;
    (二)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其劳动合同,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情形;
    (三)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等
  •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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