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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商铺是离婚前买的。现在想要办房产证需要前妻签字,可是前妻就不给签这个字。想走法律程序,可以给点意见吗

离婚 2018-12-25 17:3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房子视为子女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按照法律规定,您们的房产虽登记在您的名下,但是属于您和您老公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的财产。
    您如果不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也不会判给您个人,还是按照出资份额分配。您如果签署协议,也就是让上述关系更明晰了而已。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前面您提及公公要求70%,后面您又说“承认他们家出资90万,并且和老公协议产权各占一半”这两种情况后果是不同的
  • 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 处理离婚纠纷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婚姻法》第31条、第32条、第39条至第41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相关规定。
      以上就是处理离婚纠纷的相关法条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关于解决离婚纠纷的法律主要包括婚姻法等四部法律及相关法律解释。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我们网有关离婚纠纷处理的律师。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于增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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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上如果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的情况下,则通常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会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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