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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消协投诉有用吗?我2017年5月27日下午4点到京山县人民医院看病,刚走进门诊楼,到导诊台问护士因为上火引发喉咙疼,我要看哪个科室,她便告诉我去口腔科,我便上三楼口腔科诊室,医生叫王进波,我进去后,他便让我躺在椅子上检查口腔,最后确诊为口炎,便开了两天点滴.罗红霉素胶囊(人民医院药房药)、漱口水含片(便民药房),点滴打了两天没有一点好转,还导致口腔内左侧的一块肉全部化脓发白,晚上睡觉都难受,身心受损,浑身没劲,直到2017年5月29号一早,我早早去到京山人民医院找口腔科的王进波问问咋回事,可惜他不在,应该是休息了,然后我就直奔耳鼻喉科,喉科的医生检查过后确诊为急性扁桃体炎,这个结果让我晕倒原本是扁桃体发炎确被口腔科王进波误诊为口炎,让我白花了330元的药费,由于他的误诊,药不对症,让我身心俱疲,这到底是个什么医生,是为人民看病的医生还是一医害群之马,我该如何维权向消协投诉有用吗?便开了两天点滴.罗红霉素胶囊(人民医院药房药)这到底是个什么医生

综合法律 2019-05-12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临床误诊的性质不同,涉及到法律责任也不同,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  
    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即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二、民事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不构成医疗事故,但经审理能够认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的误诊行为,符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确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对技术性误诊,无论给患者造成何种程序的损害,都要由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误诊给病人带来的损害,医院应赔偿患者因误诊误治增加的不必要医疗费、交通费,根据不同情况赔偿病人因营养支持从而支出的营养费,因误诊误治产生的误工费,如侵权后果严重,还要承担适当的精神抚慰金等。  
    三、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被医生误诊去哪投诉回答如下:《侵权责任法》之医疗侵权责任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在追究此事以前您需要明白以下几件事情:
    1、肯定是误诊了吗?会不会两种病同时存在?
    2、就诊时有无条件得出正确的诊断。(比如症状是否典型,该做的检查是否都做了,是否违反诊疗常规等等)
    3、误诊给您造成的损害。(需要明白不是疾病花的所有费用,因为即使没有误诊病也是要治疗的,所以正常治疗的费用是不包括在内的。只有因为误诊而导致增加的费用才是您能够主张的)
    4、打医疗官司很难,(以上3条您有几点能吃的准啊?法律不讲情面,讲证据。)
    5、给您误诊的大夫无论怎样,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造成现在的结果绝对不是故意的。既然是人就不是神仙,就有可能出现错误。
    6、如果误诊确实造成很大损害且证据充分,首先到当地卫生局或医调委,尽量协商解决,实在觉得不满意就只能走法律程序到法院起诉了。
  • 审判中,衡量医院是否存在过错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 是否具备准确诊断的条件,如病人是否能清楚、完整地陈述病情,诊断所依据的其他客观性资料是否完备,特别是各种检查报告是否及时产生,病情是否稳定等。
      2 是考察具体的诊断、治疗过程。考察医疗机构在诊断前问诊是否全面,有无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在初步诊断后对病情变化是否密切观察,有无根据病情的发展、症状的表现和变化来修正自己的诊断;是不是存在过分自信的情况,对疑难、不典型的病状,不经会诊、讨论就盲目下结论。
    总体而言,就是以客观标准考察医生诊断时的心理状态,考察其有无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
      3 是医院的等级及所处的地域间发展不平衡,医疗水平和条件差参不齐。对于诊断的辅助手段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
    因此对疑难杂症的诊断难度增加,往往级别越高的医院因其整体的设施及技术力量等因素,医疗水平就越高,因而诊断能力就越强。
      总言之,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关键就是审查医患双方就医院履行义务“当”与“不当”。
    如果医院履行义务“不当”,即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 消费者维权的五种方式如下:
      
    一、协商和解。
      
    二、投诉调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三、行政申诉。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请求有关行政部门解决争议,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四、提请仲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调解并作出判断或裁决。
      
    五、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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