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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房子首付和房贷都是男方出的,房子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要离婚房子有没有女方的份

离婚 2019-04-26 18: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屋归你老公,那么你无需返还对方的贷款。 离婚后房子归谁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一方婚前已经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属于婚前财产,归房产证上的个人。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在婚姻存续期内取得房产证,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所有

  • 1、婚前存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若离婚不需作为婚姻共有财产分割给对方,但你需保存婚前存款银行凭证,建议你就这笔存款与丈夫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2、婚后购买房子,若一方父母一次性出资且产权证登记为自己子女一人名字,应视为父母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可不作为子女的婚姻共有财产,建议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时,与自己的孩子签一份赠与协议约定“父母出资购买房子不能作为子女婚姻共有财产”,该协议须办理公证,并保存父母出资的银行转账凭证。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房产证登记子女与其配偶两人名字,则视为小夫妻的婚姻共有财产,夫与妻各占一半产权权益,若离婚,要房子的一方须补偿现金给不要房子的一方(含房子增值利益)。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 可以离婚,且无过错方可以申请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是破坏国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司法实践中,同时还可以处以重婚者向无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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