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未满十八岁犯罪被判处六年出来后过了六七年还会有案底么

刑事辩护 2018-12-20 1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 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 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 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 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行为人在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前后均实施了犯罪行 为,只能依法追究其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后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刑 事责任。
    行为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不同种犯罪行为,对其年 满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在 年满十八周岁前后实施了同种犯罪行为,在量刑时应当考虑对年满 十八周岁以前实施的犯罪,适当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犯人已经被定罪的,不能叫做犯罪嫌疑人,而应该称为罪犯或犯人。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由法院来判决,在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前,不能认定此人构成犯罪,而内能说是涉嫌犯罪。
    所以在法院判决前,应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法院审理时则称为被告人)。
      但是,如果你所述“定罪”仅是指当事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的,那不能称为被“定罪”,而仅仅是涉嫌犯罪,所以应该称为犯罪嫌疑人。
  • 未满十八岁实施诈骗行为如何处理?
    未满十八岁实施诈骗行为,如果达到法定的立案标准,构成犯罪的,按照诈骗罪处罚,依据诈骗数额和情节确定量刑标准。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河源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