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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网络交易欠对方一百块钱?对方在微博上把我和朋友的联系方式发上去了?说我们骗钱?把我的学校和电话姓名都写上了?然后说我们诈骗?昨晚给他打电话说给他钱?他说要个公道?100块钱不够?要更多?这属于敲诈吗

刑事辩护 2018-12-23 08: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电话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政府执法部门、运营商客服、亲戚朋友、绑匪,以办案需要、电话欠费、朋友借钱、索要赎金等借口进行诈骗,受害者因为缺乏警惕就可能会向诈骗分子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或是向诈骗分子汇款,从而上当受骗。
      短信诈骗。诈骗分子冒充房东、电视栏目组、购物商店、银行客服等,以催缴房租、幸运中奖、通知退款、积分兑换等方式向受害者发送虚假短信,骗取受害人的信任,进而向诈骗分子汇款。
      网络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论坛、QQ、邮箱等方法向受害者发送中奖信息,受害者一旦回复这些信息或者点击含有木马病毒的链接,电脑或手机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就会泄露出去。
      诈骗分子的诈骗手段其实往往并不高明,但每年全国各地都会发生大量的通讯信息诈骗案件,使受害群众蒙受大量的财产损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缺乏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薄弱。
    所以防范打击通讯信息诈骗,要不断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牢记六点防范准则:安全账号不存在;高危号段要牢记;涉及转款要谨慎;转接电话不轻信;陌生链接不要点;第一时间要报警。
  • 刑法及司法解释对构成诈骗罪的数额进行了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五条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 你好,如果上网玩微信被骗钱了,可通过客户端进行举报,举报团队审核后确认相关帐号实施欺诈行为的,会对被举报微信帐号进行永久封停;微信作为即时通讯工具,对用户在通讯中自发开展的支付行为,难以核实付款原因、目的等相关细节,建议被骗用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有需要,腾讯公司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对于你所问的微信被骗700我能报警有什么用,通过报警拿到报警回执单以便向客服申请退款,当然要对方微信账户里有余额才行。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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