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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有两个孩子,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但由于与丈夫关系不好,她与丈夫分居了一年多,孩子没有见到她。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把我女儿判给我吗?我做了两次剖腹产和绝育手术。

离婚 2022-04-24 1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会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夫妻生育两个孩子的,一般情况下一方取得一个孩子的抚养权。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若当事人一方想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应该有比对方更适合孩子健康成长的条件,并且对方存在以上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这样才可能同时取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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