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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现在租的门面房房东要装修,没有合同,但是租房的时候房东给我写了收据,收据只有一份,现在我手里,这个时候我可以要回我剩余月份的房租吗?我现在租的门面房房东要装修,但是租房的时候房东给我写了收据,这个时候我可以要回我剩余月份的房租吗?

合同纠纷 2019-01-13 14: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有订立书面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房东可以要求随时解除合同,并缴纳拖欠的房租。
    房客不按照双方口头约定的方式缴纳房租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补交房租的违约责任。建议与房客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诉讼维权的方式解决。
    诉讼维权需要房东房产证,身份证,起诉状,去法院立案即可。
  • 房租收据对某一具体的房屋租赁关系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它能够证明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具有房屋租赁关系,同时能够证明承租人在某一段时间具体履行了自己的法律义务等等法律事实。因此,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房屋租赁关系)具有证明力。
    这就是租房收据的法律效力。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个人租房合同怎么写,  个人租房合同怎么写,个人租房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如下:  
    (一)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二)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合同中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等等。  
    (三)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四)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五)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六)出租人的责任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七)房屋改动的规定  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八)转租的约定  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九)违约责任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个人租房合同范本;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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