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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现在要离婚。我是全职妈妈,没有收入来源。我已经表明了我净身出户,放弃小孩抚养权。但是考虑小孩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小学阶段我陪他一起生活。请问这样可以吗?我们现在要离婚。我已经表明了我净身出户,放弃小孩抚养权。请问这样可以吗?

离婚 2019-03-01 08: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让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一般情况下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其他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就子女归属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起诉离婚来由法院判决。
  • 双方离婚后,子女与孩子的关系,不能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一方要求对方放弃的说法,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七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若要达到“净身出户”的法律效果,一是通过双方在婚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归一方所有,二是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并办理离婚登记时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归一方全部所有,另一方不分割任何财产,否则,法律上并不会判决任何一方净身出户。但是,也有一定的例外,如果一方在离婚诉讼中隐瞒或转移财产被发现的,则法院可以判决转移财产一方可能不分得该财产,如该财产是唯一的夫妻共同财产,则可能会导致法律上“净身出户”的情况发生。
  • 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
    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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